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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调整收取邮寄结单及通知书服务月费的通知

2021-06-24 11:47 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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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调整收取邮寄结单及通知书服务月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多谢阁下选用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广发证券(香港)”) 服务!
为保护环境及促进可持续发展,广发证券(香港)致力推广电子结单/通知书服务以代替邮寄结单/通知书以减少纸张消耗。由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将调整邮寄结单/通知书服务(“邮寄服务”)月费标准,调整后新收费为「港币 50 元/月」。客户可转用电子结单/通知书,透过电邮接收及查看结单/通知书,既可节省邮寄服务月费,亦更安全更便利,有关安排详情如下:

• 申请转用电子结单/通知书服务,阁下只需于随函附上之《更改帐户资料表格》*的「户口结单收取方式」 栏勾选“电子邮件”,再于「电邮地址」栏提供閣下有效可供接收电子结单/通知书的电邮地址,并将已填妥及签署之表格透过以下任一方式递交至我司即可:
邮寄:香港干诺道中 111 号永安中心 1401-1410 室,客服部收
电邮: seccs@gfgroup.com.hk
传真:(852) 2907 6171
就本次更改,阁下可最迟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下午六时前将上述表格递交至我司(以本公司收到有关表格的时间为准) ;

• 如阁下继续使用邮寄服务,则首次费用将于调整生效次月的首五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8 月 2 日至 8 月 6 日内)由阁下之证券交易账户内扣除。 其后,本公司将于每月的首五个交易日由阁下之证券交易账户内扣除上月的邮寄服务月费。如阁下欲于日后申请转用电子结单及通知书服务,可于每月 15 号前将有关表格递交至本公司,有关申请经核实后将于次月生效;及

• 若阁下现时已采用电邮方式接收结单及通知书,则阁下并不受是次调整影响,阁下无需再就同一事宜通知我司,有关费用亦不会从阁下之证券交易账户内扣除。

倘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852) 3719 1288(香港)/ 40086 95575(内地免费热线)或 电邮至 seccs@gfgroup.com.hk 查询。谢谢!


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1 日

 

此为中文译本,如与英文版本有歧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阁下亦可随时透过网址” https://gfse.gfgroup.com.hk/table_most”获取有关表格。